据B计划悉,10月3日,让整个中国娱乐圈都抖三抖的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终于查清了!
新华社等官方媒体10月3日公布了范爷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高达8.84亿人民币,由于属于首犯,在规定期限前缴纳罚款,就可以免除牢狱之灾。
根据新华社报道,范冰冰电影《大轰炸》实际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央视对此还进行了报道:
消失了100多天的范冰冰,也终于在微博上现身了!她发布致歉信,表示自己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光是逃的税、交的罚款就有8亿多,那她的真实收入得是多少啊!让我们来围观一下范爷到底多有钱~
据《财经天下周刊》报道,企查查信息显示,范冰冰名下有多家公司,其中任法人的共5家,另外入股了7家公司,任9家公司高管。
过去五年,范冰冰蝉联福布斯名人榜第一名,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范冰冰年收入为3亿人民币,2016年年收入为2.4亿元,2015年年收入为1.28亿元,2014年年收入为1.22亿元。2013年年收入为1.1亿元。5年总计收入为9亿元。(嗯,刚好够交罚款了......)
不完全统计,近两年,范冰冰代言的品牌超过100个,如果这些品牌叫停、解约与范冰冰的合作,甚至起诉范冰冰索赔,那又是一大笔钱!
尽管有心理准备,吃瓜群众们看到范冰冰天价个人财务情况时,还是非常吃惊,纷纷发表言论:
新华社评论认为,演艺界的这种不良趋势推高了制作成本,还导致年轻人“盲目追星”。中国去年出台的一项工资封顶制度:演员片酬总额不得超过制作经费的40%,而主要演员的酬金不得超过全体演员薪金总额的70%。
未被追究刑责符合刑法规定
为何对范冰冰处以行政处罚而没有追究刑事责任?这是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我国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同时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针对此次事件,小编认为:无论明星、企业,还是普通人,依法纳税是最起码的社会义务。
尤其是明星和企业,前者拿着远高于普通人的收入,后者肩负着创造社会财富的重任,更应该成为纳税人的表率。
从目前税务机关对范冰冰的处罚可以预见,新一轮对明星逃税行为的大稽查正在拉网。
少交税甚至不交税是大多数企业,大多数个人的天性追求。但任何避税行为都应该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
高净值人群该如何筹划个税
其实 ,高净值人群想要合理节税也不是并无方法,如通过某些节税产品,改变自己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关系,将原本的全额劳动合同关系,转变为基础劳动合同+服务合同,又或者以工作室模式进行合理节税,通过业务分包、企业合作的模式进行有效合法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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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合法缴纳个人所得税!